違佔旺禁令17人涉藐視法庭 預計審訊40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16 13:27

最後更新: 2016/12/16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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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起訴包括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在內的17名人士,涉違反佔旺禁制令而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日前提訊時,各方對於應採納證人的書面證供為主問供詞,還是要求證人出庭口頭作供一事有爭議。法官今頒下判詞指,由於採納證人的書面證供為主問供詞並不會對各答辯人構成實際不公,因答辯人盤問證人的權利未有被剝削,加上此舉確實可增加效率,故接納律政司申請,但主審法官屆時仍有權要求個別或全部證人出庭作供。

法官於判詞中又指示律政司與各方法律代表商議審期,為期40天,而在開審前6至10周內需進行一次審前覆核。